[和解因果]
与因果请求和解,可以大大有力的收摄魂魄!这是千真万确的事。
因果,就是指宿世因果,广义上讲就是佛家说业力。
我说业力要分三个层次来对待!业力的第一义指无明业障,这个没话讲,必需修悟。第二义就是指宿世累积的习气。比如一个人生生世世当官,他每一次都会累积到一些官气,于是这个官气就会形成习气的因果,这一世他没当官,落马了,可是他的宿世官气尚在,严重影响了他的人际关系!这一层也是要修悟。明白了就能转身!第三义才是我要强调的宿世因果!就是说这个魂识,宿世曾经做过一些恼害他人的坏事,坏事的深浅大小暂时不论,这一世他的冤亲债主,因缘成熟就来讨债,这个还债的过程我称作「和解因果」。其他「庄严名相菩萨」的说词怎样,都一概与我无关!
目下我的环境,有两极现象,一是道教人对待这种因果动辄采取封杀的法术,没有给机会谈判和解,这样很不应当,这一类的道士晚年的日子都会过得相当苦,不是好示范,我说这是斗法情意结。第二种是佛教人,懂了几个基本原则与概念,面对因果来袭,就是「观空」,万法因缘灭!于是始终不肯正面与自己的因果对质谈判!这一类的佛教人,偏向于年轻化,不知他们的前辈是怎教的?这一类的佛教人因此惹来一个因果就是:远离真正的善知识。正法总是离他一丈而不能靠近。我的老师父,北传的,我们第一次会面,他七十余,两目已盲,当年我三十四。第二日,他忽然告诉我说:年轻人,别以为打坐就可以,因果不解,休想有进步!﹝老师父是用耳朵听到我正在打坐?﹞这一句话,如雷贯耳!那一段日子二十六日,我天天陪他凌晨三点起身,一起叩拜四方,修四无量法!深有体会。
《七签卷六》提出一个概念曰:「以境目经」,这个正是道典释名释题常用的手法。在别卷提出又一法是「指事为名」,又有「依因结果」。皆为道家在名色指事方面的方便手段。我的朋友给和解前世因果的善巧手法,变为「以症别业」,惹到什么因果业报,必见什么症状。举例比较抽象的比如不能睡觉,经过审查而知是前世因果于是赋名:灵魂的因果,或者失眠的因果。这是那个冤怨与愿的因果,以前也是被眼前这一条弄到失眠不能睡觉,因此这一次他来到也让他感同身受!我是中医,临床上面临这一类因果病,也是要交给同修来处理,就是如此这般!此事另详专题,按下不表。(922W分塊6/3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