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像有這樣一個場景,有一種和諧向來都是不留痕跡,讓人不易覺察,甚至要求那人修行靜心始可而能體察到他的真相。因此使到這一股大流讓人感到很難追索其源頭。古賢說這是大地的簫聲。佛說這是「法」。卷二提到古代星象理論之一有「宣夜論」之說,亦屬同一種見解!古代星象家的精神特色,決不是單純的天文學家,一如當今人所自以為是的那個概念。古代星象家都有冥想靜心,他們同時都是道士!他們除了去「觀察」星系,他們同時也去體會星炁,即言星體所傳來的能量波。為了更好地觀星,更好地採納星炁,他們都會遠避人潮,居住在高山區,為了方便表述,他們均以「光」來描述。其實,更清楚一點地說,那些信息不僅是依止於光的型態,我們現代人稱作能量波也應包括在內。如此隱密的現象,就是不可追其源,即使現代高科技,也尚未能追其源。況且,一般人都不可履其道,都是百姓日用而不知。
「神明、所以可存而不可伸也。」
神明,可以存想而不可衍伸多餘的理解。
神明、“所以可存而不可伸也”。這是指廣義的神明。環宇天地有一種大現象叫他“神明”。神者也,自知。明者也,清楚無誤。你可以自知這個神明,存念在心,自知之,自明之,就是那麼一個完整無缺的“神明”。由於其完整無缺,所以你不可以衍伸其他的理解,不加一分,不減一分。道德的變化也是有神明在起作用。道為體,德為用。用多少就有多少德。神明存焉。
前面說了,古代星象家,都是「存星」,不止是理性的觀星。
「神明」不僅僅是透過理性推理而獲知,也不光是無邊無界的靠「感應」而獲知,而是明而神。明,需要透過靜心明志而獲得。伸,有信之義。
神明這現象不可單憑信息或者相信而獲知。道家概念裏頭,「存」這個概念,若以比較容易的理解說,「將他放在心上」即是存之義。「將他放在心上」,但不宜單憑信息或者「簡單相信」就可以滿足了,不是這樣!這樣一來很容易墮入迷信的巢臼。「將他放在心上」,神而明之,明而神之。宗教的心理本質就是「簡單相信」。
照看古道的說理,已經具有「宗教」的平台,但是他自具的宗教的素質尚未能在他形成的時代中成熟建立起來。道家是宗教不?他可以是宗教,也可以是哲理。當今有人基於一些原因,而不敢承認有「宗教」這回事,再也沒有比這個更窩囊的事了。要知,區區宗教本身,他的最大價值正好就是他是宗教。宗教是不可替代的。宗教講心神之信歷,哲學講明理之解用。兩種都是教化,可是以宗教來達致教化,則可事半功倍。比如說王陽明的說理,很深刻也很遠方,我沒專門研究,但也看了一些,長話短說,我給他一個註腳,就是「靈性與人性重疊的區塊就是良知」。王陽明的說理都是在宗教的邊緣上磨合,但是他的說理尚不能歸入宗教。以歷史看人間人一種「教化」的精神特色就是:「去感動人」。神明之不可伸,不可賴以信,正是由於他需要藉「感動」而彰顯其機跡。(C001-T1), (2/7) 1139w